逮捕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可以吗
桐庐律师
2025-06-14
1.逮捕后羁押期限可重新计算。侦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与逮捕时不同种的重大犯罪,或同种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
2.若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要调查其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日起算。
3.补充侦查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新法院收案日起重新算审理期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逮捕后在多种法定情形下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包括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这里涵盖与逮捕时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中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时,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法院收到案件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解决措施和建议: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及时审查是否存在另有重要罪行的情况,以便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开展身份调查工作。在补充侦查和法院改变管辖时,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重新计算相应期限,确保程序合法、公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逮捕后存在多种情形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如与逮捕时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或同种犯罪且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另外,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些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若遇到涉及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包括与逮捕时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中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3)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提醒:
在涉及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过程中,若遇到上述情况可能导致羁押、审查起诉和审理期限重新计算。因不同案情对应法律适用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按规定应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要准确判断“另有重要罪行”,即与逮捕时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且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二)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要对其身份展开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四)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2.若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要调查其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日起算。
3.补充侦查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新法院收案日起重新算审理期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逮捕后在多种法定情形下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包括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这里涵盖与逮捕时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中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时,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法院收到案件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解决措施和建议: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及时审查是否存在另有重要罪行的情况,以便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开展身份调查工作。在补充侦查和法院改变管辖时,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重新计算相应期限,确保程序合法、公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逮捕后存在多种情形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如与逮捕时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或同种犯罪且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另外,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些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若遇到涉及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包括与逮捕时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中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3)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提醒:
在涉及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过程中,若遇到上述情况可能导致羁押、审查起诉和审理期限重新计算。因不同案情对应法律适用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按规定应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要准确判断“另有重要罪行”,即与逮捕时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且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二)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要对其身份展开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四)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上一篇:逮捕103天了能取保了吗
下一篇:暂无 了